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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让车门成“开门杀”

□周晓莉

现如今小汽车已成为不少人代步的工具。大家生活富裕了,路面上的汽车、摩托车、电瓶车、自行车也越来越多,而交通事故也逐年递增。

究其原因,不外乎是诸多交通参与者不守交通安全法规,或车辆带病上路。其次,是人为的疏忽大意,未养成防御性驾驶习惯,如停车后观察不到位,匆忙推开车门下车,后方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来不及躲避导致的“开门杀”事故也是屡见不鲜。

笔者在网页上搜索了一下“开门杀”三个字,弹出很多触目惊心的“开门杀”事故视频,有的当场死亡,有的被吓得不轻。

诚然,原本是保护驾乘人员的车门成了杀人凶器,而驾驶员或乘客却成了间接杀人的执行者,虽是无意所致,但要承担主要责任,背负法律责任和严重的心理阴影。

殊不知,“开门杀”也有避免的方法,如养成防御性驾驶习惯,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要有预见性,并习惯性提醒自己和车上乘客下车时的安全注意事项;或是采用离车门更远的手将车门先打开一条缝的方式,身体主动转向后方观察,从而减少视觉盲区。

笔者认为,大家作为交通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同时,在驾驶车辆时要多考虑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,举一反三,尽可能避免类似“开门杀”事故的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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